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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日夜市忧思

2000-07-31 来源:光明日报 江西省扶州地委 王小林 我有话说

夏日城镇的夜色尚未降临,各种小吃、水果、成衣、玩具、杂品、娱乐摊点就抢占着繁华街道的人行道、广场草地,借助路灯和高杆灯的亮光闹哄哄地“营业”开了。夜市利用了人们夏日夜晚爱逛街的特点,以便利的经营、低廉的价格吸引顾客,应该说,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们的夜生活,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。但是在不少地方,夜市问题很多,令人忧虑。

一是影响了交通。夜市侵吞蚕食机动车道的问题日趋严重。夜市大多属于占道为市,人多车多。加上夜晚照明不足,声音干扰,很容易出现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。

二是破坏了环境卫生。不少夜市经营者素质不高,无视城市环境管理条例,如小吃摊污水乱倒,水果摊果皮乱丢,百货摊包装物乱扔,娱乐摊乱搭乱架,对花草的践踏十分随意。加之小吃摊点的烟熏火燎,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不小的破坏。此外,小吃摊点的卫生状况差,露天烹饪尘土沾附,餐具消毒也不彻底,更有不法者将病死兽禽肉用作原料,坑害食客。

三是偷逃税费严重。夜市经营者偷逃税费现象非常严重,由于夜市是工商、税务工作人员的八小时以外,很难履行工作职责。

四是纵容了假冒伪劣。据调查,夜市摊点所售商品不少都是“三无产品”,是由非法渠道从地下批发市场进的货。由于管理“真空”的存在,假冒伪劣商品在夜市横行。

五是扰乱了治安。一些夜市由于疏于管理,成为影响治安的潜在因素。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买卖纠纷,摊主与摊主的占地纠纷极易引发斗殴,一些凶杀案件多发端于夜市场所。

鉴于以上情况,笔者建议交通、环保、环卫、工商、税收、公安等部门组成综合治理机构,建立24小时值班巡察制度,标本兼治。同时,有关职能部门要教育经营者恪守文明经营的职业道德,兴利除弊,将夜市经营引上规范化的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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